徵才機關 | 國立虎尾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預估缺)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5-06-18~2015-06-25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現敍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上班時間或加班。 五、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六、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職掌本校男學生宿舍生活管理與輔導等相關業務,詳細工作項目請參本校「宿舍幹事工作及勤務管理要點」。又本職務為配合住宿學生作息時間,係夜間工作且須留宿備勤,爰請於報名前審慎考量。 |
工作地址 | 632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2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於104年6月25日(星期四)前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請將資料逕寄國立虎尾高級中學人事室收(地址同上)。 二、應繳表件:(證件請附影本,錄取報到時須繳驗正本)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正面相片)。 (二)國民身分證。 (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 (四)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五)通過英檢證明書(無者免繳)。 (六)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七)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繳)。 (八)其他(如獎懲令或特殊優良表現等)。 三、以上證件均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右下角加蓋私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四、審查合格者,另電話通知甄試,如報名人員經審查或甄試不適合時,得從缺不錄取,未獲錄取者資料均不退還。 五、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擇優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六、聯絡電話:05-6322121轉211(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