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2-28~2016-01-0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2.具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 3.經銓敘審定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4.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6.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巿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及促參開發業務。 2.已簽約開發案件之履約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05年1月3日(星期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 5.100至103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資料,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政府財政局人事室王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金融管理科財稅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及郵資)。洽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194。 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