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15-01-16

徵才機關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5-01-07~2015-01-16
資格條件 一、具一般民政職系並經銓敘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二十八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三、具原住民籍者優先(具辦理原住民族事務經驗)。四、無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般原民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牡丹鄉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貼照片)。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件。四、現任(或最近)職務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六、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各乙份,如為原住民身分者或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並於104年01月16日前寄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牡丹鄉公所人事室陳先生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應徵一般民政辦事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投件人員中擇優遞補,惟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期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三、聯絡電話:(08)8831001轉35。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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