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名(擇優錄取) |
性別 | 警察人員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5-06-08~2015-06-12 |
資格條件 | 1.參加104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2.合格實授警佐三階以上,符合「各級消防機關人員遴用標準」得調任隊員之法定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4.無內政部消防署訂定統調消極條件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工作。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及所屬各分隊。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簽名)、學歷證件、消防警察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訓練進修相關證照影本、獎懲令明細表,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2.報名截止日期:104年6月12日止(如以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聯絡電話:(03)9365027轉2103 蔡先生。 4.本次甄選職缺合於初審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或測驗時間及地點,不合者恕不退件、通知(如需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5.本次甄審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