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16-03-10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26,642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3-04~2016-03-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2.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3.機車駕照,或汽車駕照者。4.文史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英檢初級以上能力證書者或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5.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能獨立作業並能從事活動推廣者。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無形文化資產保存、推廣、調查、研究推動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工作起迄時間:本職務係代理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期滿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若當事人提前回職復薪,即應自是日解僱)。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3樓
聯絡E-Mail hungru@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公告下載。
對於臺南市傳統藝術與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的認識與看法的構想文章1篇(至少1500字),請就個人學經歷與專長提出具開創性或評論性之見解,抄襲剪貼者,恕不受理。
2.身分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需具資格第1-3項相關證書。
3.意者請於105年3月10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郵寄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人事(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3樓)(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寄電子郵件寄至hungru@mail.tainan.gov.tw。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與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5.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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