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四等25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約僱人員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15-03-16~2015-03-20 |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工作經驗(需檢附足資證明文件)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4)電腦操作實務熟練。 |
| 工作項目 | (1)全民健保業務 (2)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ongshi.taichung.gov.tw/,點選左側「表單下載」自行下載使用)、身分證暨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信封請加註應徵「社會課約僱人員」,於報名截止日(104年3月20日)前逕寄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視為不合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3)僱用期間:自民國104年4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 (4)錄取人員每月按25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21.1元,相當月支新台幣30,2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等費用),契約期滿或計畫中止時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5)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