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科員~2015-03-17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交通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3-11~2015-03-17
資格條件 一、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資格,具有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公私立大學以上相關系所畢業。
工作項目 一、停車管理法規政策研擬制定。
二、停車管理專案研究。
三、停車管理志工、替代役訓練管理。
四、路邊停車場委外收費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70801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聯絡E-Mail ymca@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證件(皆以A4影印):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敘審定函、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5應徵人員簡歷表(本局首頁/人事園地/徵才訊息網頁下載)。
二、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4年3月17日前以電子郵件:ymca@mail.tainan.gov.tw或郵寄送達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停車管理科科員職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人,期間為三個月。
三、相關訊息公告交通局首頁/人事園地/徵才訊息網頁或聯繫:06-3901327人事室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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