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5-11-04

徵才機關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10-29~2015-11-04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之一者。2.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工作項目 1.研究發展、施政計畫管制考核及為民服務工作、研考業務、公文稽查、檔案室管理工作、法制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附照片、末頁請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後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等相關資料影本(以上證件請用A4影本依序裝訂,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簽名或蓋章)於11月4日前郵寄或逕送82344「高雄市田寮區南安里崗安路71號高雄市田寮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及白天聯絡電話。
2.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職缺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經甄選錄取人員如為府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5.聯絡人電話:07-6361475轉16高小姐或15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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