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宜蘭市文化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5-09-27~2015-10-07 |
資格條件 | 「現職公務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文化發展之推廣與輔導、文化志工輔導與管理、文化古蹟之保存與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文化發展所,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43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應徵者,請檢具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部份請詳述〉、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各項訓練進修資料等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各1份,並於104年10月07日前以掛號郵寄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432號,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發展所辦事員職務」;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宜蘭縣宜蘭市公所人事室 03-9325164轉251或252;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得增列後補1名,後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