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16-09-05

徵才機關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6-08-19~2016-09-05
資格條件 1.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經銓敘部審定)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聯絡E-Mail a550017@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本(105)年9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91349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信封加註應徵技士)
(一)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現職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五年考績及獎懲令影本
(四)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請貼照片並填寫自傳)
(五)現職派令影本
(六)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認可之英語檢定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
※備註: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聯絡電話08-7772111轉93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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