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徵求 商標助理審查官~2017-01-18

徵才機關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至第八職等
職稱 商標助理審查官
職系 智慧財產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1-12~2017-01-18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調任智慧財產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如係現職人員調陞職務須任現職滿1年以上。
2.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畢業,法律學系尤佳。
3.通過或相當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尤佳。
4.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及熟悉電腦操作。
5.本職務歡迎身心障礙者甄選。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商標審查、爭議案件處理等業務。
工作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6年1月18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宅急便、親送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人事室廖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商標權組商標助理審查官職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公告於本局網站/徵才快報,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本職缺共計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至多列候補人員2名,列候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三)聯絡人: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2-2376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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