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科員~2017-01-13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01-09~2017-01-13
資格條件 1、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具備外語能力或美術設計編輯能力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視覺藝術之展覽及教育推廣、典藏管理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營文化中心(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
聯絡E-Mail pight0715@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必備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最近3年獎懲資料。6、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下載填寫。7、意者請於106年01月13日前備齊上述資料,於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線上報名或郵寄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寄至pight0715@mail.tainan.gov.tw。8、如具外語檢定者,請提供證明文件影本。9、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10、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徵徵才」網頁。11、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 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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