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徵求 書記~2015-08-01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4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5-07-20~2015-08-01
資格條件 現任或曾任各行政機關書記或相當職務以上,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含自願降調人員,惟不包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及現職具有警察官身分者)。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行政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竹縣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註明聯絡電話、相片及簽名蓋章)。2、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並請於各影本加蓋私章。
二、請於104年8月1日前(郵戳為憑)逕寄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收,並加註應徵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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