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用五等280薪點(33,908元)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7-29~2015-08-06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共建設業務(土木、水利工程)相關經驗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 ※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刨鋪開口契約(配合市政府供料)工程及測設監造、道路破損養護開口契約等業務。 2.辦理各項工程進度管控、工程結算業務。 3.辦理各項工程預算保留案。 4.彙辦市政會議、里長聯繫會報、區務會議等涉及農建課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104年底經考核成績優,續僱至105年12月31日止,惟工程管理費若不敷支應薪資,得於1個月前通知,提前終止契約。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市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上方,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其他工作經歷證明。5.意者請於本(104)年8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備齊上述資料,以A4紙張裝訂,逕寄臺南市新市公所人事室張先生收(臺南市新市區新市里中興街12號)連絡電話:06-5994711轉230。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6.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正取:1名、備取: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