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6-12-26~2016-12-30 |
資格條件 | (1)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擬任出缺職務職系職等之任用資格者。 (2)非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綜理區里辦公處各項業務。 (2)協辦本所各單位各項與里相關之業務。 (3)協辦理社會福利業務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區區內里辦公處及本所(臺中市東勢區北興里豐勢路5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05年12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如親送請至本所秘書室收處加蓋收文章戳,逾期不予受理)逕寄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加註應徵「一般民政職系里幹事職缺」。 (2)應檢附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簽名並黏貼照片】 、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現職派令影本、 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英語(或客語)能力檢定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於必要時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職缺於106年1月出缺。 (5)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