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12-14~2016-12-22 |
資格條件 | 1、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之一者。4、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5、非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6、具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證照資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資料彙整、power point製作及思路清晰、並具服務熱忱者。2、辦理職業訓練、文書處理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1A)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具證件:(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及近5年獎懲令(5)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並親自簽名 (含自傳)。(6)身分証正反面(以上除履歷表須正本,餘均為影本) 2、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5年12月22日前郵寄或送達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周小姐收「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一A)」(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職訓中心課員」),連絡電話:02-89692150分機2133周小姐。1.經書面審查符合徵才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正取:1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