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06~2017-03-13 |
資格條件 | 1.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含升官等訓練)及格,並現敘財稅行政職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條第5項及第18條第3項特種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所列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稅捐稽徵等相關業務(消費稅科)。 |
工作地址 | 桃園總局(33003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採郵寄、親送或委託報名,請檢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之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服務證等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於106年3月13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陳小姐收」,合者約談(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3-3326181轉2625)。 2.甄選方式:面試。 3.錄取名額: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市入口網站,網址: http://www.tycg.gov.tw/ch/home.jsp?id=7&parentpath=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