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並視甄選結果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60-嘉義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25~2015-03-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社區營造、環境景觀、建築與城鄉、文化行政、文化資產、社會人文等相關系所畢業,具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備與甄選職務工作相關或文化機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對文化行政具高度熱誠,且可因工作需要配合夜間及假日輪班、加班及出差者。 |
工作項目 | (一)服務時間:自簽約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配合文化局工作時間。 (二)執行嘉義市社區營造輔導計畫相關培育及主題活動。 (三)執行嘉義市社區營造點輔導及相關行政工作。 (四)協助嘉義市社區營造網站資料維護與更新等。 (五)製作活動相關成果手冊,並配合文化部辦理經費核銷。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600嘉義市忠孝路27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規定: 1.請於104年3月11日前,郵寄履歷表與相關學歷證件影本一式五份(封面註明「應徵嘉義市社區營造專案助理」字樣),掛號寄至「嘉義市忠孝路275號藝文推廣科」收(聯絡電話:05-2788225轉809董先生)。以郵戳為憑,逾期及不符標準者恕不受理,相關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2.請研擬計畫書乙份:針對本年度辦理社區劇場工作坊推廣計畫,請研擬乙份計畫書。(不超過6頁) 3.符合報名規定者,將擇期另行通知面試。 (二)甄選方式:分兩階段,第一階段占40%,第二階段占60%。 1.第一階段:書面審核。書面審核合格者,個別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書面審核資料不符,報名資料不予退件。 2.第二階段:面試。 3.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三)計分方式: 1.第一階段 (1)自傳:20% (2)工作經驗與專長:40% (3)社區營造相關計畫:40% 2.第二階段 (1)服裝儀容及應對態度:20% (2)口試:80%(範圍包含對社區營造之理解與觀察、對社區營造永續經營之想法、對社區營造之認知、相關工作經驗、投入社區營造工作之熱誠與條件等) (四)甄選時間地點:另行個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