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鹽埕地政事務所 徵求 技士(A610070)~2016-12-1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鹽埕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A610070)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12-07~2016-12-19
資格條件 一、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之相關類科及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或委任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銓敘測量製圖職系合格實授之薦任公務人員。
二、具土地行政、測量技術等工作經驗及電腦操作能力。
三、曾任職於地政機關1年以上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土地與建物複丈測量案件之審查及複丈測量。
二、專案性測量(含辦理地籍圖重測、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214號5、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各1份(以上資料影本請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二、以上資料請一律使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05年12月19日前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214號6樓人事管理員收」,聯絡電話:07-5216680#503黃小姐(郵戳為憑,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士」。證件不完整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初審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個人證件如有偽造,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其他事項:
一、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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