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4-04-01~2014-04-08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者,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熟悉公文、電腦資訊及電腦文書處理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營繕工程招標、物品採購業務。 二、辦理環境衛生業務。 三、辦理庶務事宜。 四、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90之1 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本公告附件),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98年-102年;如102年度考績尚未核定者,則以97年-101年度考績為評分依據)、獎懲令(98.4.1-103.3.31)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3年4月8日下班前寄達「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90之1號-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自行送件者,逕送本處收發室。(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聯絡電話:(082)332721轉231吳先生 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資格審查合格者擇期召開甄審會議,並得視需要通知來處面試。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