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03~2015-02-09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建築、土木、營建或電機、機械、電子等相關工程科系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熟電腦操作(word、execl、powerpoint) 4、具公共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履約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園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事項。 2、辦理園區營繕工程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
聯絡E-Mail | suhei@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者請先至「本分處網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http://www.epza.gov.tw/harbor/list.aspx?pageid=9635a6e58c4a5216)下載本分處職缺公開甄審外補人員資格名冊 ,填妥資料後,電子檔E-mail至suhei@epz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 2.另須檢具紙本表件資料計有:履歷表(須含照片、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與工作項目相關證件影印本(無者免附),於104年2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劉小姐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3.僱用期間:10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代理理由消失時應無條件解雇。 4.聯絡電話:04-26581215#682劉小姐。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6.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