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徵求 課員~2015-03-26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5-03-23~2015-03-26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初等考試或五等特考或雇員升委任考試(含以上)相當類科之考試及格。
3.現敘委任第三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請調之情事,並具有本項職缺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款、第5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車船領照轉發及登記事項。
2.車輛用料登記、統計事項。
3.物料標購。
4.油料供應核發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880澎湖縣馬公市里2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資料(若有採購法相關證書或具採購上課、訓練時數者請一併檢附)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影本(請加蓋核與正本相符),於104年3月26日17時前親自或郵寄(務必寄達,逾期恕不受理)至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人事室高小姐或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6-9213822轉231~233。
2. 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機料課課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3.甄選方式: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辦理。
4.錄取與否均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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