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殯葬管理處 徵求 書記~2015-06-03

徵才機關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05-28~2015-06-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現職公務人員具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部銓審一般行政職系資格有案,或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個性積極、認真且富溝通協調能力。
四、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公墓、納骨塔場地設施使用費之收繳核銷。
二、各區公墓、納骨塔人員之管理。
三、業務助理薪資、保險等事項。
四、人民陳情案之處理。
五、其他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壹、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徵才期間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高雄市殯葬管理處人事室」,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一、繳交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甄選報名表一份(請至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高雄市殯葬管理處書記職缺,下載報名表,連結如下http://cabu.kcg.gov.tw/News/NewsDetail.aspx?menuid=13&newsid=2406)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新之直式橫書履歷表格式,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務必填寫並簽名,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
三、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各乙份,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四、本處該職缺以書面審查為主,如有必要將舉行面試(另行電話通知)。

貳、聯絡電話: 07-3922797(人事室陳主任)

参、其他注意事項:
一、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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