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佳里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5-27~2015-06-0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地政職系以上考試及格之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4.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5.具有英文檢定能力證書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登記、地價、地用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中山路4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繳證件:請依序裝訂檢附(皆以A4影印):(1)公務人員簡歷表(請至市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載填寫)(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最近一筆派令影本(5)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7)最近3年獎懲資料。 二、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04年6月5日前郵寄臺南市佳里區中山路417號臺南市佳里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地政職系課員」職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面談,恕不另通知及退件。並就面試人員中正取1名,備取2名,若應徵人員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三、注意事項:錄取人員倘因服務機關不同意過調或同意過調日逾錄取公告日(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2個月者,則視為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不再進用,由本所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