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後壁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250薪點(30,275元) |
職稱 | 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3-31~2016-04-13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熟諳電腦文書作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工程業務。二、景觀、綠美化工程之計畫規劃、設計等。三、非都市計畫區業務及農路改善工程。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後壁里129號 |
聯絡E-Mail | tin811018@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件(掃描檔):1.簡歷表(附相片,格式請至本府網站「市府徵才公告」下載,網址: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top)。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 二、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5年4月13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tin811018@mail.tainan.gov.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OOO(姓名)-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 三、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徵才訊息」/「市府徵才公告」網頁。 四、工作起迄時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預估至104 年10月) ,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