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徵求 約僱資料登錄員~2014-10-20

徵才機關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
職稱 約僱資料登錄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4-10-13~2014-10-20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2.熟悉個人電腦應用,具網路系統及個人電腦維護實務經驗尤佳。
3.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30字(含)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須書面切結)。
工作項目 辦理本處電腦軟、硬體與網路之操作、維護及管理等業務,並配合審計部協助推動本處審計業務電腦化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1巷37號
聯絡E-Mail kau0914@ms23.hinet.net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戶籍謄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1000字以內(A4)、最高學經歷證件、中文電腦技能測驗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等各1份,
   於103年10月20日(一)下班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1巷37號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字樣。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甄試,甄試項目如下:
  1、筆試:電腦資訊能力測驗,占70%。
       應徵人員若尚未取得中文打字檢定證書,應再參加中文登錄實機測試,及格標準為每分鐘30字(含)以上。
  2、口試:工作理念、表達能力等,占30%。
(三)上述甄試之時間及地點,將由本處視報名人數多寡,另行安排後再以電話通知報名人員。
(四)甄試結果以總分70分為最低錄取標準,並擇優錄取;如參加甄試人員均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則依甄試程序重新辦理。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僱用期間:自民國103年11月1日起(或實際起僱日)至12月31日止;次年度起依審計部核淮之業務計畫需要,僱用期滿成績良好者,得予續僱。
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高先生,電話:02-23956955轉117。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