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能治療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6-08-25~2017-08-31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職能治療師或士(生)級證書。 (二)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三)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在台灣地區設籍已滿10年者。 |
工作項目 | 學生職能之評估、診斷與提供教師及家長職能治療諮詢服務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報名表(請自本校網站http://web.pses.ptc.edu.tw公佈欄下載,以A4列印,並黏貼最近脫帽半身照片2張)暨相關證件請於105年8月31日前寄至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收(地址: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缺名稱,「約僱職能治療師職缺」,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檢附下列證件影本(影本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章、A4影印、依序裝訂): 1.簡歷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職能治療師或士(生)級證書。 5.切結書(格式如附件) 以上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報名表件經初審合於資格條件者,得參加甄選人員名單等相關甄選訊息,配合於9月3日在本校網站首頁公告,請自行瀏覽不另行通知;未符合資格者恕不退件,如因故或無人報名時,本校得視實際需要,另行依規定程序辦理甄選。 (四)聯絡電話:08-7805510轉320。 甄選方式: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到校參加面試。 錄取人員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06年1月20日止;惟若被代理之請假人員依法銷假時,僱用人員應即解職,並不得提出任何主張及要求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