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 徵求 秘書~2016-09-09

徵才機關 新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秘書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9-07~2016-09-09
資格條件 一、需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公務人員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之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有服務熱忱、負責任,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議員服務事項。
二、辦理本會會務對外聯繫等相關業務。
三、審核本會各組室稿件。
四、其他交辦專案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16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者請備齊下審查資料,依序如下: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務請張貼照片、白天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等證件影本。
三、現職派免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四、最近5年考績及獎懲等資料影本。
五、於105年9月9日下班前,寄達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段166號新北市議會人事室李小姐收(請郵寄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審查),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擬應徵職缺。
六、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產製,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自行負責。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七、聯絡人新北市議會人事室李小姐(電話:02-22521212轉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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