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5-06-30~2015-07-06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現職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或相當等級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營繕工程。 二、財產、物品管理。 三、工友管理。 四、安全管理。 五、研考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消防局(89250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 |
聯絡E-Mail | people@kfb.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人員請填寫資績表(請至本局或金門縣政府首頁公告附件下載),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文件之影本,於104年7月6日前郵寄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金門縣消防局人事室陳科員收,聯絡電話:陳科員082-324021#680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科員」。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期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