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消防局 徵求 科員~2015-07-06

徵才機關 金門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5-06-30~2015-07-0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現職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或相當等級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營繕工程。
二、財產、物品管理。
三、工友管理。
四、安全管理。
五、研考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消防局(89250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
聯絡E-Mail people@kfb.kinm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人員請填寫資績表(請至本局或金門縣政府首頁公告附件下載),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文件之影本,於104年7月6日前郵寄金門縣金寧鄉頂林路315號金門縣消防局人事室陳科員收,聯絡電話:陳科員082-324021#680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科員」。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期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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