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徵求 約僱檢驗佐理員~2017-03-16

徵才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檢驗佐理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17-03-10~2017-03-16
資格條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6年度約僱檢驗佐理員甄試簡章

壹、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醫學、護理、檢驗、藥劑、化學、生物等相關科系畢業,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一年以上採尿工作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貳、工作內容及項目:
一、受理經指定採驗尿液少年報到及引導其進行尿液採集。
二、填寫尿液採集作業進行簿及相關之表格。
三、答覆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尿液採集相關事項之詢問。
四、監看少年是否將尿液檢體分裝完畢及有無調包、攙假情事。
五、檢測尿液檢體溫度。
六、通知檢驗機構派員簽收領取檢體。
七、告知少年相關醫療常識及疏解其緊張情緒。
八、每月統計分析各項尿液採驗結果與其預算支出情形。
九、法令所定之其他事務。
十、臨時交辦事項。
參、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需求時通知報到,惟下次同類型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資格;另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肆、報名時間、方式及地點:
一、時間、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16日(星期四)止,備妥第伍點所列文件,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地址:540南投市中興路759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人事室,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檢驗佐理員」。聯絡電話:049-2242590分機1315陳小姐。
三、簡章備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甄試簡章,網址分別為:
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 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http://ntd.judicial.gov.tw。
伍、報名時應繳驗文件(各項證件請均以A4規格裝訂,恕不退件):
一、報名表1份及最近3個月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二、簡要自述1份。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件影本1份。
五、採尿工作經驗1年以上之證明文件1份 (非醫學等相關科系畢業者,應檢附證明文件)。
六、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免附)。
七、法院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應繳驗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陸、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本次甄試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專業科目筆試;第二階段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第三階段為口試。
一、第一階段(70%):專業科目筆試: 「少年事件處理法」(測驗題),以100分計算,佔總成績70%。
二、第二階段: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採瀏覽文字輸入方式測驗,中文輸入法限使用追音、倉頡、注音、新注音、自然、無蝦米、速成、大易、行列,未達30字/分以上者,不得進入口試。
三、第三階段(30%):口試,就應考人之專業素養、一般常識、談吐儀表、個人特質、發展潛能等評分。口試成績不及格者(口試成績以100分計算,70分以上為及格),不予錄取。
柒、甄試時間及地點:
符合資格者將公告於司法院徵人啟事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甄試當日上午
9時進行筆試,同日進行電腦中文看打輸入測驗及口試,口試時間為筆試及電腦中文看打輸入測驗完畢後進行。當日應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雙證件以供查驗,未帶者不得參加甄試。
捌、甄試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
玖、待遇:依約僱檢驗佐理員遴用要點,自220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21.1,220薪點支新台幣26,642元、280薪點支新台幣33,908元) 。
拾、其他:
一、錄取人員若無法於指定期日報到者,應放棄錄取資格。
二、應試人員經素行調查發現有不良紀錄者,得不予錄取;所填載之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實而情節重大者,得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得隨時解僱。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適用「約僱檢驗佐理員遴用要點」及僱用人員相關規定。

報名表及簡要自述: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58160&flag=1®i=1&key=&MuchInfo=&courtid=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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