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5-07-30~2015-08-20 |
資格條件 | 1.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1)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合格實授以上者。(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獸醫師高考及格人員,並領有獸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實際從事相當獸醫職務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5.本職缺採外補公告方式,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體育場、動物保護防疫所及公有零售市場),請勿應徵投件。 |
工作項目 | 1.畜牧場登記管理、畜產資訊調查、產銷管理及畜產業務推展。 2.經濟動物疾病防疫檢疫、人道醫療及獸醫公共衛生。 3.畜牧生產安全管理、肉品衛生管理及飼料登記管理。 4.畜禽屠宰業管理、違法屠宰行為查緝及斃死非法流供食用查緝。 5.動物保護綜合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基隆市信二路241號1樓) |
聯絡E-Mail | sihyun@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填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應徵職務、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目前服務機關、現任職務、職系、考試、學歷、職級、最近三年考績、經歷、銓敘個人聯絡資料及簡要自述等。 2.請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獸醫師資格之獸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等佐證資料。如非現職人員,須另檢附最近二年以上執業執照及服務成績優良證明等相關佐證資料,如具全民英檢或語言能力證明者請一併檢附。 3.上開文件請於104年7月30日起至同年8月20日止e-mail至sihyun@mail.klcg.gov.tw,於主旨寫明應徵動物保護防疫所技佐,並請來電確認〈02-24201122分機1305吳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4.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