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新台幣3027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辦事員娩假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9-08~2015-09-15 |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認真負責。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一、月支報酬:約僱4等250薪點(新台幣30275元)。二、僱用期間:娩假期間。 |
工作項目 | 1.勞務採購。2.財產管理。3.官舍、庫房運用及規劃。4.水電費、電話費及公務車等庶務管理。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國立國父紀念館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4年9月15日前寄達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綜發組約僱人員及應徵者姓名和白天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510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