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徵求 約聘心理輔導員~2016-04-22

徵才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心理輔導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聘用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04-11~2016-04-22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所畢業取得證書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協助調查保護室及心理輔導等工作。
工作地址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院將簡章及報名青公告於司法院:http://www.judicial.gov.tw/及本院http://ksy.judicial.gov.tw網站,請自行上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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