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徵求 技佐~2017-03-17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2-22~2017-03-17
資格條件 1、專科或大學(含)以上畢業。
2、普考以上或相當普考之特種考試四等以上相當類科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惟不含現職具警察官身分或離職警察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辦理陞任,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熟諳電腦文書處理、網路及資訊管理。
工作項目 1、本廠資訊設備、系統之管理、使用與員工資訊教育訓練相關事宜。
2、資訊安全管理與個人資料保護。
3、本廠業務資訊化之管理與協調聯繫。
4、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近麟光捷運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完整(含自傳)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勿使用簡歷表】(2)考試及格證明書(3)最高學歷證件(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現職派令(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請註記「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
2、本甄審職缺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意者請於106年3月17日前(郵戳為憑)寄至1067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人事室游先生收,逾期不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職務。
4、聯絡電話:(02)27356980轉245,傳真:02-2733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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