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 徵求 技師~2016-10-0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技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16-09-30~2016-10-07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未受轉調限制。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6.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計畫能力、熟悉電腦、文書(Microsoft Office)處理及Excel、Power Point作業。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分數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綜整農場土地、委託經營管理。
2.研考、農場各項經營業務計劃。
3.法律顧問聘用及法律宣導。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6鄰80號
聯絡E-Mail i1681656@ms69.hinet.net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退輔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5年10月07日前掛號郵寄本場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技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及電腦中文輸入測驗(2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30447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80號;聯絡電話:03-5688246#62;聯絡人:林俊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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