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6-10-12

徵才機關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另擇優備取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0-嘉義市
有效期間 2016-10-06~2016-10-12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訓練合格人員),無限制調任者,且具有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及第28條之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並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精神者。
四、原服務機關不同意調任者請勿報名。
工作項目 辦理社區、災民收容、馬上關懷等社會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及自傳)。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7.全民英檢合格證書影本(無者免附)。於105年10月12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並請於信封袋註明「參加嘉義市東區區公所課員公開徵才」(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人事室林先生收;或逕送至嘉義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報名,地址:嘉義市吳鳳北路184號4樓,電話:(05)2294081 。未錄取而欲索回個人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未附者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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