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12-06~2014-12-09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者。 2.具漁業相關工作經驗、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出差及加班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漁業及漁港管理、漁港工程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處貢寮辦公室(新北市貢寮區香蘭街3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填寫,須含家庭狀況、學經歷、自傳,並簽名及黏貼照片。) (2)學經歷證件影本或相關服務證明。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公告日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人事室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25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0,275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部分費用) 3.甄試及錄取通知: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時,由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劉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