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徵求 企業管理師~2015-11-04

徵才機關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分類職位第九至第十職等(相當行政機關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企業管理師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10-21~2015-11-0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乙(三)等特考或考試院辦理之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者。
2.本職缺因工作性質之需,報名參加甄選以具辦理自由貿易談判、財團法人事務管理、人事勞資爭議案件及轉投資民營事業管理之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調任本會後以「經建行政」職系派用。
3.本會目前人事制度比照本部所屬事業,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辦理,屬單一薪給,未銓敘,先予敘明,惟本會未來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為行政機關。
4. 計分方式:請參閱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計分說明。請由本會網頁/就業資訊(http://www.moea.gov.tw/Mns/cnc/home/Home.aspx )下載。
5.本次甄選面試及測驗分數(總分100分計)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如所有候選人面試及測驗分數均未達70分,錄取從缺。錄取後如發現有資料不實之情形,則取消錄取資格。
6.本案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
工作項目 1.財團法人管理及監督(台灣糖業協會)、原物料監理及物價(豬價、糖價、沙拉油)、轉投資事業(台糖19家轉投資公司)、多邊及雙邊自由貿易談判(有關糖進口配額及關稅)、民股抗爭及人事陳情案件、產業園區開發需使用台糖土地之爭議協調案件、台糖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之變更編定。
2.年度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預算之控制與執行、營運改造計畫、虧損事業檢討、政策性因素及績效評估、股權管理及增減資、副總經理以上之人事及考核案件、審計部查核財務收支案件、台糖公司農地出租、綠色造林計畫、自營有機作物、農業生產專區、物流、量販、油品事業部等相關業務辦理。
工作地址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
聯絡E-Mail lucinda@s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
(1)本會新進人員甄選評分表,請由本會網頁/就業資訊(http://www.moea.gov.tw/Mns/cnc/home/Home.aspx )下載。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依人事行政總處格式提供,並含300字自傳)。
(3)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現任職務銓審函等)及公職期間特殊表現證明(如專題研究或提案獲獎證明等),
於104年11月6日前以限時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25號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2. 報名資料可用E-mail傳送,請先將所有資料依序掃描成1份pdf檔,檔名為個人姓名,並來電確認收訖。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