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阿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5-10-28~2015-11-04 |
資格條件 | 1.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2.辦理一般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82241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附照片且經本人簽章,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現職派令、最近1份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各1份(以上資料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並本人簽名或蓋章)。 2.以上資料請一律使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於104年11月4日前以「掛號郵寄」至「82241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94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7-6311177轉39劉小姐(郵戳為憑,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課員」,證件不完整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其他事項: 1.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