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4-07-30~2014-08-15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工程設計、監造及驗收。 (二)未經領得使用執照申請接水電業務。 (三)違章建築查報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繳交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以上證件請依序排列裝訂,如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簽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附照片及自傳並簽名蓋章)。 2、最近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6、其他相關經歷(證書)證件(無者免附)。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103年8月15日前將相關表件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82446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高雄市燕巢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三)甄選方式:本次甄選職缺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2、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後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3、聯絡電話:07-6161411*201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