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14-08-15

徵才機關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4-07-30~2014-08-15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工程設計、監造及驗收。
(二)未經領得使用執照申請接水電業務。
(三)違章建築查報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繳交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以上證件請依序排列裝訂,如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簽章)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附照片及自傳並簽名蓋章)。
2、最近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6、其他相關經歷(證書)證件(無者免附)。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103年8月15日前將相關表件親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82446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高雄市燕巢區公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三)甄選方式:本次甄選職缺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到者視同放棄。
(四)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備註:
1、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2、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後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3、聯絡電話:07-6161411*20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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