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列入本院約僱人員(三等書記官)候用名冊若干名;如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候用人員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有進用約僱人員需求時依序遞補通知報到,於下次公開甄試約僱人員錄取公告日未獲僱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7-03-14~2017-03-23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計至報名截止日),性別不拘。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40個字以上。 (五)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代理三等書記官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88056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
聯絡E-Mail | story123@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6年3月23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不退件。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恕不受理親送),以掛號郵寄至88056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臺灣澎湖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三等書記官)」。 (三)聯絡電話:(06)9216777分機401、402、403。 (四)簡章公告:請至司法院「徵人啟事」項下或本院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報名表填寫完竣後,以e-mail寄至story123@judicial.gov.tw。 ※報名應繳證件:報名資料文件請以A4格式製作,並依下列順序排放,表(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一)報名表1份(並黏貼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 (四)退伍令正反面(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 (五)曾任法院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甄試內容: (一)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本項不計分):未滿40個字為不合格,不得參加口試。 (二)口試:就應試人專業知識、一般常識、儀態及表達能力等項目綜合評分。 ※甄試日期、時間、地點及應試人員名單: 本院得就符合資格人員篩選符合業務需求人員通知參加甄試,並於106年3月31日(星期五)前,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甄試日期、時間、地點,恕不另以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應試當日,請持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及駕照或健保IC卡正本之「雙證件」(或其他貼具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相關證件)以供查驗,未攜雙證件者不得應試。 ※報酬待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等相關規定支給。 ※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即106年12月31日)止,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其他: (一)本院囿於年度預算及宿舍數量有限,不列入文康活動經費補助對象,且無法提供宿舍,請妥慎考量再行報名。 (二)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http://phd.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