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7-02-24~2017-03-03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二)工作態度良好、負責盡職。(三)熟悉工作地點各項設施操作,且具電腦應用相關能力。(四)任職期間所知悉之機關機密或任何不公開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其他資訊,均應保密,不得洩漏。(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七)僱用期間至106年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
工作項目 | (一)承辦馬公湖西設計監造勞務採購案。(二)承辦馬公湖西各項工程案。(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及經歷專長(含英語檢定)證明文件影本,於106年3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人事室收〈請詳細註明手機號碼及上班時間聯絡方式,以便通知參加甄試〉,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等字樣,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電話:06-9216521轉330。2.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3.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所送報名資料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否則不論錄用與否概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