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公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6-03-02~2016-03-09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另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一者。 3.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為民服務事項之彙辦與推展。 二、年度施政計劃、目標管理之研擬與彙辦。 三、業務績效考核事項之彙辦。 四、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各項法規彙辦。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馬公航空站(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檢具之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日、夜間聯絡電話、自傳、須親自簽名)。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7.英檢(或相當英檢)證明書影本。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報名方式:105年3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請將相關證件資料逕寄88593澎湖縣湖西鄉隘門村126之5號馬公航空站人事室葉先生(聯絡電話06-9229172)收,信封請加註應徵「一般行政職系專員職務」,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甄審通知: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2.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