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4-04-23~2014-04-2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相當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印鑑登記之申請、變更、註銷、無戶籍與重複設籍、日據謄本等業務。 二、拒提戶口名簿之查催及處理、原住民身分認定回復傳統姓名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地址:新竹市民族路40之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職缺有意願者,請於103年4月28日(星期一)前,檢具個人履歷表(請至新竹市政府人事處網站新進人員專區下載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個人證明文件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各1份,逕寄:新竹市民族路40之1號新竹市東區戶政事務所鄭小姐收,聯絡電話: (03)5226020轉39鄭小姐。信封併請註明應徵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者均不予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工作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103年公務人員地方特種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