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徵求 技術員~2016-05-22

徵才機關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術員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6-05-12~2016-05-22
資格條件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者,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有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機務課業務。
(二)、車輛、船舶定檢檢丈、教育訓練安全衛生管理及保養檢修事宜。
(三)、車輛、船舶之各型設備材料零件及油料申購審核作業。
(四)、配合處理行車、船事故及員工考勤管理。
(五)、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90之1號)
聯絡E-Mail casperandlisa@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填寫資績表、評分表(本公告附件),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0年至104年、獎懲令(100.04.01-105.03.31)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5年05月22日前寄達「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90之1號—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逾期不受理,自行送件者,逕送本處收發室登記桌。(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
電話:(082)332-721 分機281 何小姐
甄選方式:
(一)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來處面試;不合格者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
相關檔案:資績表、評分表(請上本處網站查詢(http://www.kcbfa.gov.tw/BusSite/wSite/mp?m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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