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名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4-08-01~2014-08-0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財經商學相關科系畢業、專業證照或具有稅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2.熟諳電腦操作。 |
工作項目 | 協助整理國稅稽徵業務資料及其他交辦事項。本臨時人員僱用期間自103年9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期滿不再續僱。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5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1.個人履歷表(須附自傳及黏貼相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各1份,最遲於103年8月5日以前逕寄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515號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收(以郵戳為憑,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或送同地址總收文櫃檯收;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豐原分局人事室洪先生,電話:04-25291040分機512。二、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3名外,另增列備取6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及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限至103年12月30日止,期滿如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