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分類職位第6至第10職等(相當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事務管理師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6-08-24~2016-09-0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2.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3.本職缺因工作性質之需,報名參加甄選以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調任本中心後以「一般行政」職系派用。4.熟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及網頁設計維護(含本中心焦點消息之發布)及具備個人電腦軟硬體之基本概念與維護能力。5. 高度工作熱忱及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6.可配合輪值(平日17:00-21:00,假日8:00-17:00、17:00-21:00)。7. 本中心目前人事制度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實施要點」辦理,屬單一薪給,未有銓敘審定,先予敘明。惟本中心未來預計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為行政機關(有銓審),本職缺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織組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 |
工作項目 | 1.行政工作之協助規劃、推動及專案管理工作。2.各大樓及學員、教授、備勤宿舍、警衛安全服務之管理。3.學員膳食、寢具洗滌服務之管理4.教授膳宿安排及學員課後之服務。5.財產登錄、造冊、報廢等管理業務。6.公共設施、修繕工作規劃及辦理。7.郵寄工作之管理、資源回收物處理。8.能源管理人、新聞業務及資訊系統聯繫窗口、資安及個資通報窗口。9.其他臨時指派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2段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 側裝訂),並請寄送30071新竹市東區光復路2段3號,專研中心人事室收(信封註明應徵職系、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並附照片及簽名,勿使用簡歷表並)。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現職派令。 5. 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二、 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並請於105年9月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並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初審不合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錄取者需退還所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請貼足郵資,俾便交寄。 三、 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若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3)5714125轉分機220人事室;若為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3)5714125轉分機501林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