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太麻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四職等至委任五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5-09-24~2015-09-30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考四等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5.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村辦公處、一般民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東縣太麻里鄉公所民政課(太麻里鄉民權路58號) |
聯絡E-Mail | v3164@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以上2至6項證件均用影本,並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二、上開文件請於民國104年10月01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太麻里鄉民權路58號人事管理員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名稱」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三、資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另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後補人員依序遞補或遞補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五、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89-781301轉26人事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