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徵求 臨時雇工(駕駛)~2014-05-15

徵才機關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臨時雇工(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駕駛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4-05-08~2014-05-15
資格條件 1.領有職業小客車駕照者
2.高中職以上畢業者,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3.如具初級救護員或具醫護知識或具救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駕駛工作及支援協助門診掛號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2641新北市平溪區嶺腳里中華街6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表,請詳細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並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及職業駕照正反面影本4.初級救護員證照影本(無者免附),以上以A4格式依序裝訂,請於103年5月15日前寄送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李欣玳小姐收( 22641新北市平溪區嶺腳里中華街61號),逾期恕不受理。月薪新台幤22,597元。聯絡電話:(02)24951015李小姐。【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駕駛職務】。
二、本所按比例擇優通知初審合格人擇優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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