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徵求 護理師職務代理~2017-01-20

徵才機關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護理師職務代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1-12~2017-01-20
資格條件 1.年齡:18歲以上,65歲以下,無性別限制。
2.學歷:國內、外大專學校以上畢業,須具有護理師執業執照。
3.主動積極配合度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工作。
二辦理本所護理相關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職務代理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6年7月27日止(護理師28日復職之前1日)。
四工作地點:新北市平溪區及其他甲方指定地點。
五本項職務代理工作性質屬定期契約。
工作地址 226新北市平溪區公園街17號「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聯絡E-Mail ab5792@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具資料:履歷表、國民身份證影本、學經歷及相關證照影本。
2.報名方式:請至將履歷表親自送達或郵寄至226新北市平溪區公園街17號「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請加註報名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員)
3.報名期限:106年1月20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4.本所將針對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後,通知面試。
5.聯絡人:黃士美護理長 聯絡電話:(02)2495-1015
6.電子信箱:AC0072@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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